一、国家期刊奖评奖标准
1、国家期刊奖是我国期刊的最高奖项,评奖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评选仍每两年进行一次。为便于识别获奖期刊,鼓励先进并利于社会监督,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制作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期刊徽标,从2000年1月起统一印制在获奖期刊封面明显处。
2、国家期刊,是指有CN号才是国家批准的正式期刊,否则为非法出版物。ISSN是注册发放,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明确说过,只有是国家批准出版有CN号的期刊都是平等的,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的划分;也没有一级、二级的划分。
3、北大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是北京大学等几家高校图书馆共同编制,用于指导图书文献收藏单位购买期刊的目录。并非用于科技期刊学术质量的评价。鉴于目前很多非法出版物谋财不义,唯利是图,弄虚作假,浑水摸鱼,所以判别期刊是否合法,可靠的渠道就是直接致电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
一级:国家期刊奖。共60种,为最高级别的奖项。
第二级:国家期刊提名奖。共100种,次于第一级。
第三级: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共197种,次于第二级。
二、国家期刊奖简介
国家期刊奖是根据《关于举办中国期刊奖和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评比活动的通知》所规定的指导思想、评选条件、评比程序和方法评出的,体现了“体现导向、坚持条件、客观公正”的评比原则。根据评比领导小组建议并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将“中国期刊奖”更名为“国家期刊奖”,并增设“国家期刊奖提名奖”奖项。
三、国家期刊奖管理方法
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和各地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按照“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方针,对这些期刊加强政治领导和行政管理,在它们的发展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要指导这些期刊遵循期刊出版规律,按照出版改革的要求和文化市场需要,对出版方向、市场定位、内容质量、装帧印制、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方面,进行认真的回顾总结,巩固和发扬已有的优势和特色,争取新的进步;要对这些期刊进行跟踪管理,逐步推广它们成功的办刊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提高本地区、本部门的期刊出版工作水平;要以这次评奖活动为契机,推进中国期刊的品牌战略,争取在若干年内创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名刊大刊。充分发挥首届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期刊和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在我国期刊出版事业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